民乐乡初级中学教师“德”“勤”“工作量”量化细则一、师德师风考核评分细则 (20分)(一)依法执教 (2分)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若有违反者依据法律法规惩处。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缺席、迟到、早退或不按时交心得等,每次扣0.1分。 3、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按学校要求完成各项政治任务,无故不参加政治活动(升旗仪式、各种会议等)。每次扣0.1分。 (二)爱岗敬业 (3分) 1、服从组织或学校的工作安排,态度端正,有奉献精神。如果发现有不服从分配,不听从学校安排,工作纪律涣散;有损学校形象的言语行为;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情绪化,言语冲动,对工作造成影响;有损学校利益的事情采取事不关己的态度,每出现次扣0.2分。2、上网聊天、看视频节目、听歌曲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0.1分。 3、教学认真负责,认真钻研教材,严格执行学校常规管理要求。违反要求的每次扣0.1分。4、不得随意调课(除特殊情况外)。每次扣0.05分。5、杜绝合并课堂。每次扣0.5分。 (三)热爱学生 (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