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 4#泊位变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问题1.1 项目概况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 4#泊位工程位于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规划的北岸中部碧里港区规划 4#泊位处。山东鲁能建设投资集团于 2004 年在此投资建设 5 万吨级通用泊位工程,该项目环评于 2004 年 11 月获得省环保局的批复。原项目的年货物吞吐量 192 万吨/年,其中:集装箱 12 万 TEU/年、散货(碎石、叶腊石等) 90 万吨/年。2006 年 3 月项目动工建设。为满足区域内企业货物接卸要求,建设单位拟对该泊位的营运货种进行变更调整,并于 2007 年委托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进行
2、工程初步设计,同时向福建省发改委提出工程变更申请,2008 年 3 月福建省发改委批复同意该工程进行变更,2008 年 11 月省交通厅和发改委以“闽交港航200830 号文”对 4#泊位变更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变更后的 4#泊位工程的货物吞吐量 280 万吨/年,其中散货(红土镍矿、铁矿石等)190 万吨/年,集装箱 90 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为 5 万吨级通用泊位 1 座,陆域形成面积约 29.8hm2 以及散货堆场、集装箱堆场、港内道路、生产生活辅助建筑、公用工程及装卸机械设备等;工程总投资约 6.4 亿元(变更工程新增 1.4 亿元) 。目前变更工程的主体工程码头工程、填海工程、
3、道路堆场工程、供电工程、供水工程等已于 2008 年完成并通过主体工程验收。环保工程除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主体设施完成施工外,其它废水处理工程、散货装卸粉尘控制与处理工程等尚未完成施工。变更工程于 2008 年 10 月投入试营运。1.22.主要环境问题(1)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工程已完工,但污水收集与排放管网尚未完成施工,设施无法投入运行,含油污水处理设施、含泥污水处理设施及规范化排污口尚未建设。试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无法实现达标排放,含泥废水无法实现处理后回用。(2)散货堆场、码头面的喷淋降尘设施尚未安装到位,散货堆场四周没有建设挡风墙,转运站除尘装置尚未安装,吸尘喷淋车尚未购置,
4、出港车辆的轮胎清洗设施尚未建设。无法有效控制散货装卸、储存过程的粉尘产生量,装运站产生的粉尘不能得2到处理,出港车辆带出的红土镍矿污染了疏港公路,造成疏港道路产生扬尘。(3)港区的绿化尚未达到规定的要求。(4)港区的溢油风险防范措施尚未落实到位,未编制溢油应急预案,溢油应急器材尚未按规定配套到位。(5)环境管理措施还不够完善,施工期没有按施工期监测计划要求进行监测。2.工程环境影响评估2.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2.1.1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先锋村、长基村等居住环境以及工程周边环境空气功能达标。2.1.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2009 年 7 月 1 日7 月 5 日的监测结果
5、表明:评价范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处的 SO2、NO 2 的小时和日均浓度以及 TSP、PM 10 日均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由此可见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2.1.3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本变更工程的主要工程施工已结束,剩下的施工内容主要为环保设施和辅助建筑施工,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2)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经预测:正常排放情况下厂界颗粒物浓度可达排放控制标准要求,TSP 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预测结果在厂界外均低于评价标准,对环境及关心点的影响不大;总体上分析,本项目在加强环保措施运行管理和落实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控制的前提下,
6、对环境的影响不大。经计算,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装卸码头中心外 200 米和堆场中心外 300 米的范围,目前在此范围内没有居住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等敏感目标。2.1.4 采用的主要环保措施(1)散货卸船过程粉尘控制措施:在轨道式料斗落料处安装防尘网(或反射板)和喷水抑尘装置;对装卸的散货喷淋增湿至含水率 12%左右,并降低落料高度至 0.5m 以下;禁止在 5 级风以上的大风天气进行散货卸船作业。3(2)水平运输粉尘控制措施:本项目散货水平运输采用带密封廊道的皮带机进行运输;采用汽车进行水平运输时,必须采用封闭车厢的汽车运输散货。建设 4 套12000m3/h 的袋式除尘器,分别对 4
7、 座转运站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3)堆场装卸粉尘控制措施:散货堆场卸、装(转) 运时应利用安装在堆场四周的喷洒水装置,对散货进行喷洒增湿抑尘。斗轮堆取料机在进行堆场装卸、堆垛作业时,应尽量物料的落料高度。(4)散货堆场防风起尘控制措施:堆场四周设置集中控制的喷洒水系统,进行 2.0 l/m2 以上,每天 5 次的洒水喷淋处置;堆场四周应设置 8m 高挡风围墙,上部加装 7m高的防尘网,以防止散货堆场产生的粉尘对先锋村和长基村的影响。(5)配套装载散货的出港车辆清洗设施,对出港车辆进行清洗干净后出港。(6)按本评价确定的范围划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范围,该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医院、学校等
8、敏感目标。2.2 海域水动力与冲淤环境影响2.2.1 水动力与冲淤环境保护目标水动力与冲淤环境保护目标为作业区码头前沿的水动力与冲淤环境、码头安全、港池及回旋水域的冲淤平衡。2.2.2 水动力与冲淤环境现状(1) 水文特征罗源湾海区的潮汐型态系数为 0.28,属正规半日潮性质,最大潮差达 8.0m 左右,为强潮型海湾。受地形控制,本海区潮流为稳定的往复型潮流,基本为湾口湾底方向上的往复流,涨潮时流向湾内,落潮时流向湾外。落潮流最大流速一般发生在高潮后 3 小时前后,涨潮流最大流速一般发生在高潮前 3 小时前后。先锋村测站表、底层最大涨潮流速为 0.66m/s 和 0.73m/s,最大落潮流速为
9、 0.94m/s 和 0.74m/s。表层水质点运移轨迹浮子漂流跟踪试验结果:表层水质点运移轨迹浮子漂流跟踪试验结果:涨潮漂流试验历时约 4 小时 52 分,漂程约 1.42km,平均漂移速度为0.299kmh,即 0.08cm/s。落潮漂流试验历时约 5 小时 10 分,漂程约 2.286km,平均漂移速度为 0.442kmh,即 0.123m/s。(2)冲淤变化特征罗源湾是个半封闭海湾,港区隐蔽,湾内风浪较小,潮流是湾内主要水动力因素,泥沙运动主要受潮流控制。而泥沙的运移形态以悬移质运动为主,悬沙具有往湾西、4南部岸滩运移的趋势。从 1954、1977 和 1999 年的水深图对比分析可知
10、,罗源湾内海域冲淤变化特征是:湾顶迹头东南侧和湾南部门边西侧局部近岸海域由于受围垦影响,海底处于弱淤积状态;湾内大部分海域海底总体处于弱冲刷状态;湾北岸和湾口可门水道基本稳定,海底处于冲淤动态平衡状态。2.2.3 水动力与冲淤环境影响分析(1)水动力环境影响模型试验结果表明,港区总体布局规划实施后,罗源湾内潮汐、潮流的变化规律是:湾内口门、航道、港池及浅滩等处的高低潮位、潮差和潮位过程线基本与现有状态一致;岸线外移,导致纳潮量的减少,但幅度不大。口门断面涨、落潮减少量均在 0.520.56108m3 之间,约占总潮量的 6%左右; 岸线外移、纳潮量的减少使得局部海区流速、流向在一定程度上发生变
11、化。其中工程区(港池和航道内)流速呈减小趋势,就潮段平均流速而言,流速减小幅度一般在 0.07m/s 以下,且涨落潮流速变幅相近。流向的变化主要是随岸线的变化而调整,其变幅一般小于 6;由于岸线外移量相对有限,水体宏观的运动趋势及分布规律不变。其中航道以外广大水域流速基本可保持不变,表明湾内的水流结构没有明显的改变;工程实施后,原来不规则的岸线被顺岸码头岸线取直,沿程水流更加平顺,有利于港池和航道水深的维护。总之,工程实施对罗源湾的水流动力环境影响不大。(2)冲淤环境影响工程实施后不会出现浮泥现象和骤淤影响,浅滩局部泥沙的中转影响也不大。虽然建港初期局部滩面会出现有限的冲刷而增加航道内的淤积量
12、,但这种现象不会长期进行下去,最终将由新的动态平衡所代替。港区均以悬沙淤积为主,港池和航道的年平均淤积强度均介于 0.060.17m 之间。总之,由于工程实施后湾内环境泥沙特征不变,且水动力条件的分布趋势不变,因此依托自然深槽开挖的港池和航道亦具备较好的水深自然保护能力,泥沙淤积十分有限。2.3 海域水质环境影响2.3.1 水环境保护目标水环境保护目标为罗源湾养殖限养区以及项目周边海域水质。52.3.2 水环境质量现状2006 年 3 月的调查结果表明,评价海域各站位的 DO、COD、石油类均可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的监测值全部超标,
13、其中无机氮最大超标倍数 0.52 倍;活性磷酸盐最大超标倍数 0.73 倍。产生的超标原因主要为罗源湾目前分布着大量的水产养殖。2.3.3 海域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本项目的码头工程、填海工程已完成施工,剩下的施工项目对工程周边海域水质的影响很小。(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项目变更后的主要污水为港区生活、机械清洗废水及雨污水等含泥废水,其中港区生活、机械清洗废水产生量共 39.2m 3/d,拟经预处理后排入与 5#泊位合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含泥污水拟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散货堆场喷淋,不排放。因此,本变更工程与原环评对比,不增加污水排放量。根据原项目环评的预
14、测结果:由于港内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量较小,污染物产生量不大,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海域水质的影响很小,排放口附近 COD 浓度增量最大值仅 0.054mg/l,石油类浓度增量最大值仅 0.002mg/l,对海域水质的影响甚微,海域水质仍可维持原有状态。总体上分析,本项目港区水产、生活污水经作业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海域的水质环境影响很小。2.3.4 主要污水处理措施(1)港区生活污水和机械清洗机修废水处理措施:本项目的机械清洗及机修废水拟经沉淀、油水分离预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处理后,一并纳入港区污水处理设施(100t/d,与 5#泊位合建)进行处理后达到 GB8978-1996污
15、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后排放。(2)港区含泥污水处理措施:本项目堆场、码头面雨污水产生量(较大日)为1804t/d,叠加转运站、码头面等清洗废水后共 1834t/d。拟建 1 套 80t/h 的含泥污水处理装置,将港区的含泥污水经混凝沉淀后,使处理出水达到排放标准后,作为堆场喷淋水使用,连续雨天不能回用的,则达标排放。(3)船舶含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须由船舶自备油6水分离装置处理至含油量小于 15mg/l 后,储存于船舶储污舱内,按规定在距陆地 3 海里以外海域排放,禁止在港区排放;到港船舶生活污水须由自带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储存于船舶储污舱内,按规定在距陆地
16、 3 海里以外海域排放。2.4 海域生态环境影响2.4.1 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罗源湾水产养殖限养区内的现有养殖区、渔业资源和海域生态环境。2.4.2 海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根据 2006 年 3 月的调查结果:(1)浮游植物:调查海区共有浮游植物 50 种,硅藻门的种类最多,有 37 种,占总种类数的 74%; 渐次分别为:甲藻门有 4 种,占 8%;蓝藻门和绿藻门各 3 种,各占 6 %;隐藻门 2 种,占 4%;裸藻门 1 种,占 2 %。浮游植物的总平均密度为 354105 细胞数/m 3。不同潮期内藻类的密度也同样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落潮时段浮游植物的平均密度为 4
17、81.75105 细胞数/m 3。涨潮时段浮游植物的平均密度为 226.25105 细胞数/m 3,落潮时段藻类的数量远多于高平潮时的数量。对浮游植物的定性样品进行分析,该海区浮游植物同样以典型的沿岸和内湾性种类为主,中勒骨条藻、舟形藻、洛氏菱形藻、菱形海线藻、琼氏圆筛藻、裸藻等为海区最习见的种类。(2)浮游动物调查海区共鉴定浮游动物 49 种(含幼体) ,浮游动物的总平均密度为 112500 个/M3。但是,在不同潮期内浮游动物的分布密度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涨潮时段浮游动物的平均密度为 172500 个/ M3,落潮时段浮游动物的平均密度为 52500 个/ M3。涨潮时段动物的数量明显多于落
18、潮时段。从浮游动物种类组成角度分析,该海区浮游动物以典型的沿岸和内湾性种类为主,拟铃虫、D形面盘幼虫、叶轮虫、尖尾疣毛轮虫、桡足类无节幼体、小拟哲水蚤、挪威小毛猛水蚤、尖额真猛水蚤、一种线虫等为海区的习见种类。在水样中也能看到一些广泛分布于内陆淡水水体中的种类,如放射毛刺虫、栉毛虫、角突臂尾轮虫等,它们均属于广盐性种类。2.4.3 海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7(1)施工期对海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本变更工程的码头工程、填海工程等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施工已结束,剩下的施工内容主要为陆地上工程,对海洋生态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2)营运期对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根据海域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本项目营运期的水污染
19、物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工程海域水质的影响很小,因而对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2.4.4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1)港区各种废水的收集与处理设施的运行控制,保证各种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2)散货卸船时应加强控制,严防因认为操作不当引起的散货直接洒落进入海域,影响海水水质;加强散货装卸过程的粉尘控制,尽量降低粉尘的排放量,已降低粉尘飘入海域影响海水水质。2.5 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2.5.1 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的声保护目标为先锋村、长基村的声环境功能达标。2.5.2 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边界处昼间声级在 58.2dB67.5dB,项目位于已建的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因为港区作业区已经有泊位开始进行作业
20、,因此项目附近以工业噪声为主,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 3 类区标准。除了 4#、5#、6#点位超标外,其余全部监测点位均达到 3 类区标准,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周围泊位进行作业产生的工业噪音。项目边界夜间声级在 51.0dB53.2dB,各点均符合 3 类区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先锋村和长基村的噪声现状分析如下:先锋村昼间噪声现状测值为 51.0dB,夜间测值为 43.8dB。长基村昼间噪声现状测值为 52.2dB,夜间测值为43.1dB。符合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 2 类区标准。总体上看,拟建项目区域声环境现状良好,除了 4#、5#和 6#点位
21、由于周边工业噪声影响出现超标情况外,其余各点位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标准限值。2.5.3 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本变更工程的主体工程已完成施工,剩下的施工对工程周边声敏感目标的影响很8小。(2)营运期声环境影响经预测:项目建成营运后,受装卸噪声影响,除靠近疏港公路的部分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声级将超过(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规定的类区标准外,其它厂界噪声可达标。敏感目标先锋村、长基村离本项目较远,不会受本项目装卸噪声的影响。港区建成投入运营后,港区货物吞吐将使疏港道路车辆增加,其中多为大型车辆,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可达到
22、56dB58dB 之间,特别是夜间对道路附近的村庄有一定的影响。2.5.4 噪声控制措施(1)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机械、设备、装置及车辆。(2)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 以减少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振动及声辐射。对高噪声的装卸机械和设备,应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控制噪声。 (3)严格控制夜间进出港运输,尽量减轻夜间运输对进港公路沿线居民区的影响。(4)加强对交通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而科学地组织港口货物的运输,特别是进出港运输车辆在离居民区等村庄较近的路段应限制鸣号。2.6 固体废物处置与影响分析2.6.1 影响分析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种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保证各种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本项目建
23、设与营运过程的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的控制,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2.6.2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船舶垃圾应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制订的经 1978 议定书修订的 1973 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即 MARPOL73/78 公约)附则 V 和 GB3552-83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要求进行控制。(2)项目的国内到港船舶生活垃圾,应经收集后,并入生活垃圾集中处置,不得随意倒入海域。国外(含地区)到港船舶的生活垃圾,则应根据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船舶垃圾处理单位收集处理。(3)港区生活垃圾处置:在港区宿舍、食堂附近设一垃圾堆场兼作转运站。垃圾转运站应经常维护,保证门、盖
24、齐全完好,并应定期消毒,及时将垃圾运往当地垃圾9场处理。此外,在各功能区设置垃圾筒,生活垃圾必须每日定点收集,及时清运至垃圾转运站。(4)散货扫舱废物、雨污水处理污泥主要成分为铁矿石和煤炭,扫舱废物可直接送到相应的堆场回收,雨污水污泥则可送到铁矿石堆场回收。(5)项目营运期对装卸机械、生产设备维修时产生少量维修废物和污水处理含油污泥均属危险废物,应经收集分类后,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部门进行处理。2.7 船舶溢油事故影响2.7.1 船舶溢油事故影响预测(1)成因分析大量的资料分析表明,船舶发生事故性溢油的原因主要有:船舶触礁搁浅、船与码头相撞、操作失误、失火、风浪、进水及机舱事故以及战争等,
25、其中因触礁搁浅而引起溢油的事故最多。据统计,对本地区有影响的台风平均每年 5.4 次(其中直接袭击本区的台风平均0.7 次) ,台风期间往往伴随大浪和暴潮增水,具有一定的破坏性,对码头作业和停泊带来不利的影响,因 而 潜 在 的 各 种 自 然 风 险 因 素 仍 然 存 在 。(2)溢油事故影响预测油膜扩展:根据计算结果,当溢油量为 10 吨时,溢油入海后经历 5.36 小时,油膜扩展终止,此时油膜面积可达 0.64km2,而后油膜在波浪和湍流作用下便逐渐发生破碎,形成更大的油膜碎汽污染区;当溢油量为 100 吨时,其油膜扩展终止而发生破碎的时间为 16.94 小时,此时油膜面积为 3.57
26、km2,而后油膜便逐渐发生破碎,形成油膜碎汽污染区。由此可见,一旦发生溢油,海面漂油的影响范围是相当大的。油膜的输移根据气象资料分析,本地区多年平均风速 2.2m/s,静风率较高,达 33%,全年主导风向为 SSE 和 SE,频率为 13%。因此,油膜漂移主要受潮流控制,风力对漂移的影响相对较小。根据水质点漂流试验结果,涨潮过程基本上往西北向漂移,退潮过程基本上朝东南方向。漂浮油膜对沿线的水产养殖都将造成较大的影响,涨潮时的溢油事故危害最大,对湾内水产养殖将会造成严重影响。2.7.2 溢油事故风险防范应急措施(1)溢油风险防范措施:10加强环保宣传教育,避免人为因素导致的溢油事故。制定严格的安
27、全生产操作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码头泊位应装备符合工程要求的系船设施和防撞靠泊设施。应建立溢油应急体系和制订溢油应急预案。在福州市海事局组织领导下,组成联合抗溢油联网应急系统。应急计划中须对应急人员、设施及器材的配备作因地制宜的和详细的规定。(2)应急预案与应急措施应制订港区船舶溢油应急预案,建立港区溢油事故的应急响应体系,以尽可能减小事故发生的规模和所其造成的损失与危害。应急预案应报备相关海事部门。根据(JT/T451-2009)标准要求,作业区溢油应急计划中应配备基本设施和器材如下:设备与器材配备:应急型围油栏 900m,油拖网 1 套,6.5m 3/h 收油机 1
28、台,吸油材料 1.0t,浓缩型溢油分散剂 0.8 吨;溢油分散剂喷洒装置 1 套;储存装置 6.5m3;围油栏布放艇 1 艘。同时配备报警系统及必要的通信器材,以便及时与当地海事局溢油应急指挥中心建立联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码头前沿应设有存放溢油应急器材的专用库房。 若出现溢油事故,首先应利用本泊位配套的溢油应急器材,在事故发生的水域及时投放吸油材料进行人工回收,少量残油通过喷洒溢油分散剂进行乳化处理。同时,应迅速报福州海事局溢油应急指挥中心,由中心统一指挥,进入溢油应急计划的运行。3 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3.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0 号 2005 年 12 月),深水泊位(沿海万吨级、内河千吨级)建设被列入水运行业类的鼓励建设项目。(2)福建省发改委以“关于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 4#泊位有关事项变更的批复”(闽发改交能2008175 号文) ,同意本项目进行本变更工程的建设。综合上述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福建省等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产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