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回小发201556号海原回小开展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我校教师崇高的师德风范,大力发扬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通过评选表彰活动,评出典型、评出形象、评出干劲、评出精神,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的浓厚氛围,把师德标准形象化、具体化,通过评选教师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引领广大干部教师见贤思齐、争先创优,努力营造和谐向上的浓厚氛围,为我校内涵化发展提供强大的道德支撑和精神力量。二、评选范围及名额(一)评选范围:在岗全体教职员工。(二)评选名额:师德标兵:2人;师德先进个人:7人。三、评选原则和条件(一)评选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务实,评选结果的每个环节要在校内进行公示,置于师生的监督之下,增强活动的公信力。 2、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