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莲小学师德师风考核奖惩制度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使全体教师自觉执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真正实施素质教育,使我校教学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师德考核奖惩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基本要求1、思想政治方面:(1)热爱集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每周的政治、业务学习。(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起带头作用。2、业务能力方面:(1)为献身教育事业乐于奉献,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技能。(2)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教的能力。(3)注重教学的每个环节,努力提高自己的科研水平。(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严谨治学,不敷衍了事。3、道德品质方面:(1)加强个人修养,服饰整洁大方,说话和气,待人有礼,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维护公共场所秩序,严谨在网上传播反动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