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作业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 2、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取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方式。3、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4、配电室及其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配电室应设在靠近电源、无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震动的地方,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侵入的措施。、配电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室内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接零做电气连接。、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配电室应设专人值班,停送电应专人负责。5、自备电源应满足下列要求:、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