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降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依据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可能出现生产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第三条工程部为应急响应的常设部门,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目施工现场应急准备情况。 第四条办公室为公司办公区应急响应的常设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办公区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工作。 第五条各项目部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 第六条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有:坍塌、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火灾、爆炸、食物中毒、传染病、煤气中毒、中暑、环境污染事件(化学危险品或油料泄漏)施工过程中挖断水、电、通信电缆、燃气管道等。 第七条应急准备: 、公司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器材、培训、演练等准备。 、各项目部应依据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器材、培训、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