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应急救援预案是指事先制定的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责任以及协调等方面的方案和计划。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49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编制要求:要求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程序简单,步骤明确,保证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启动,有序实施;要统一指挥、责任明确。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一、工程概况与作业环境1、工程概况:主要有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基坑深度、建筑物的形状、长宽、高度。2、作业环境:主要有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交通道路、地下管线、地质、高压线、通讯电缆及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等情况。3、项目部人员构成情况简介。二、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