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型企业危险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规范 2021年生态环境部将继续部署开展“清废行动2021”,并实现长江经济带126个城市全覆盖,进一步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固废监管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以促进沿江各省市真正做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那么,固废要如何处置?如何提高生产型企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和运营水平?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检查内容: 1.仓库“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腐”等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建设防泄漏收集装置。 2.危险废物仓库是否设置围堰,防止仓库内的液体流到仓库外,同时防止雨水倒灌进仓库。 3.仓库内是否设置了气体导出口、气体净化装置、安全照明设施、观察窗口等。 二、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检查内容: 1.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是否完好无损。 2.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是否全部粘贴了危险废物标签。 三、危险废物堆放 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 2.堆放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