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压储罐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常压储罐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常压储罐(下称储罐)是指:建造在具有足够承载能力的均质基础上,其罐底与基础紧密接触,储存化工介质,内压不大于6kPa的100m3及以上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第二章 职责第三条 设备材料部职责(一)负责储罐的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储罐管理制度,并对使用车间的储罐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二)组织或参与储罐设计、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保证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三)组织或参与编制和审核年度储罐修理、更新改造及检测计划。(四)组织或参与储罐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五)对各使用车间储罐的巡回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 安全管理部职责 (一)协调常压储罐管理中与安全相关联的问题。(二)对各使用车间储罐安全设施状况监督检查。(三)组织储罐区事故的处理和管理协调工作。第五条 科技研发中心职责 (一)协调常压储罐管理中与生产相关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