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械、机具使用安全交底 1.操作人员要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要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要在专业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2.操作人员的作业过程中,要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3.操作人员要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4.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要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过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 5.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要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6.为保证安全生产,现场施工负责人要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要设置充足的照明。 7.为促使施工和操作人员互相了解情况,密切配合,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要向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