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评定时有关单位需提交的基本资料1工程施工质量自评报告、监理质量复评报告,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认定意见;1工程设计资料(设计图纸、文件及工程水文、地质资料等);2建筑物平面坐标及高程测量控制资料;形体测量资料(轴线、高程、外形尺寸);建筑物运行观测资料(渗流、位移、沉降变形、应力变形及裂缝情况等);4、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报告;5钢材、水泥、外加剂等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出厂试验报告资料;6钢材、水泥、外加剂、防水材料、砂、石料及其他建筑材料现场抽检试验报告;7机电设备、起重设备、闸门、启闭机等生产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8机电设备、起重设备、闸门、启闭机安装和试运行记录及有关资料;9地基处理等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10工程质量主要控制指标(如地基处理、混凝土、砂浆、填筑土体等)的取样试验资料和质量检验成果汇总表;11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或质量缺陷处理备案表等;12工程项目划分表和各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新规程有关表格摘录:表0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