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总平面图编制规定一、总则1、为规范报建项目总平面的经济指标统计及相关内容,加强对德阳市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总平面图编制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及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3、总平面图的编制还应满足总图制图标准、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二、内容要求(一)总说明部分图纸说明中除各设计单位自行规定的内容外,尚须明确以下内容:(1)建设单位的名称;(2)规划条件的核发时间。(二)总图图纸部分1、总图设计应采用黄海高程体系。2、除特大规模的建设项目可采用1:1000或1:2000的绘图比例外,总图应采用1:500或1:300的绘图比例绘制。3、需注明图名,绘制区位示意图、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尺,并注明图纸比例、尺寸单位。4、总图中应表达红线图中所包含的各类规划线,并加以注明。5、需标明室外地坪、道路的控制标高,明确标注各规划建筑(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高度的绝对高程。须标明0.000米标高所对应的绝对高程。6、建设用地范围内要保留的现状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