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工程施工工艺标准1、适用范围:本节玻璃幕墙工程适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抗震设防裂度不大于8度的隐框玻璃幕墙,半隐框玻璃幕墙、明框玻璃幕墙、全玻璃幕墙支承玻璃幕墙工程;石材幕墙工程适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抗震设防裂度不大于8度的石材幕墙安装工程;金属板幕墙工程适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的金属幕墙工程;2、材料要求:按不同种类的建筑幕墙,各种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现行颁发的楼阁 规范中对材料的选订。2.1玻璃幕墙材料要求2.1.1金属:铝合金挤压型材和板材,应符合规范要求。碳钢:型材、板材符合JISG3131,紧固件符合JISG3101规范。不锈钢:紧固件符合JISG4304,型材、板材应符合JISG4305规范。2.1.2密封胶:按设计确定各种密封胶,并进行鉴定。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硐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硐结构密封胶GB16766的规定;硅硐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2.1.3幕墙所用金属材料除不锈钢外,均应作防腐处理(如铝合金表面的阳极氧化处理)2.1.4幕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