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绩效考核细则为促进本园健康、快速发展,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管理,切实提高保教保育质量,特制订如下细则:一、考勤: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无故离开工作岗位。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扣1分,10分钟以上扣2分,中途无故离开幼儿园每次扣3分。迟到、早退4次视同半天事假。每天实行签到制度,总值老师每天在签到簿上做好记录,按月统计。2、请假:无论病、事、公假,均需书面向园长室请假,自己安排好课务,填写好课务安排表,经同意方可离园。特殊情况可委托她人代填课务安排表。不得事后请假,不得私自委托她人上课,否则作旷工处理。3、请病、事假每天扣款20元,3天以上每天扣款30元。重大病情由园务委员会讨论处理。病、事假全学期累计超过半个月,本学期不得评优,并在本学期考核中适当扣分。4、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等不参加每次扣2分。开学、期末、重大集会等活动期间请假加倍扣分。5、值日未按时到岗,除按迟到处理外,并作情况说明。6、婚、丧、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二、考绩:1、思想品德:(20分)(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保持清醒的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