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作业前安全隐患排查交底 交底内容: 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前安全隐患排查实施办法,落实施工作业前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施工用电进行班前安全隐患排查管理。 一、专业排查组织人员: 组长:宋卫东、陈建华(设备负责人) 组员:刘书友(电气班长);李学生(降水班长);王申刚(钢筋班长);潘金亮、张杰(木工班长)苏文远(喷护班长);王宇然(砼班长) 二、安全隐患排查的一般规定 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复工换岗的人员未经岗位安全教育,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岗位进行操作。 2)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及佩戴超过使用年限(塑料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帽不超过三年半)或配件损坏的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4)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不得攀登脚手架。 5)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专业上岗操作证,不得上岗操作。 6)脚手架及所有机械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