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专项安全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自规划甬临公路井A81(包括A81及2米预留管)至金钟路井A55(不含A55并扣管2米),包括沿线横穿预埋管,井A78、A75及与拟建县江两岸污水管相接的2米预留管;接至拟建金钟路污水泵站段管道自井A117至A119(包括A119及2米预留管)。工程内容包括污水管线铺设施工、顶管施工,因管道施工破坏路面、沟渠及其他设施等的修复及其他附属工程。 二、施工用电专项安全方案 一、施工用电总则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必须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各级动力设备部门负责电气安全管理,公司和施工班组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电气安全;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电工在动力设备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1、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屏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