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团险事业部人事作业管理办法总 则为保证寿险团险事业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明晰总公司寿险团险事业部人事行政室及各级团险部人事岗的工作职责,明确团险系列在人事管理过程中的工作流程,特制定团险事业部人事作业管理办法。本办法以团险系列人事权相对集中在总公司团险事业部管理为指导原则,着重明确团险事业部在人员招聘、人员配置、绩效评估与考核及其他相关人事作业的工作职责。除本管理办法单独作规定外,其他人事作业管理或流程依照现有制度执行。第一部分 团险事业部人事作业管理的基本原则总公司团险事业部是团险系列人事管理工作的直接管理部门,承担团险系列的人力发展规划、人员招聘、任免、绩效评估与考核等人事作业管理。总公司团险事业部下设人事行政室,分支机构设置人事综合室(岗),配置专人专职(或兼职)从事团险系列人事作业有关事项的管理。团险人事作业负责人必须经过总公司组织人事部、寿险人事行政部的培训与考核,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团险系列人事作业管理人员的基本管理:各级团险部人事室(岗)在技术上接受各级人事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在行政上直接由各机构团险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