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固定财产制度 为加强我园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完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制度: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1)幼儿园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层层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园长是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的总负责人,财产保管员为具体管理负责人,各部门、办公室、班级人员为具体财产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2)制订固定资产各级管理人员职责,每学期与各班级签订固定资产责任卡,使各部门、各班级人员明确各自负责的内容和要求。 (3)成立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清查小组,制订清查小组职责, 协助财产保管员,实施好固定资产管理与清查的整个过程,并对下一年固定资产管理提出建议。 2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调拨 (1)购置的物品单必须有申请人、总务主任、幼儿园负责人三人的签名。 (2)对于社会捐赠物品要及时入账,并附有捐赠协议和交接清单。对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固定资产,可按市场估价入账。 (3)固定资产需要转移的,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