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为了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校长负责制,规范幼儿园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幼儿园教育改革和发展,根据教育局党委有关精神,结合幼儿园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则。一、议事原则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切重大事情必须由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和避免决策错误。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凡集体决策决定的,任何人无权改变,行动上不折不扣的执行。 4、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班子内部的团结协调,班子成员在形成决定后,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组织交办的分管工作任务。 二、议事范围1、幼儿园办学方针和发展规划,包括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等.2、学期或学年工作计划和总结。3、幼儿园创建文明单位的计划、方案。4、干部人选推荐、中层干部人事安排。5、教职工调动、考核、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