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的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特明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如下:1从思想上重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要求;2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3统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4审定学校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度;5对学生出现的意外突发事故进行及时的危机干预,尽可能减小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和损失;6统筹做好教师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效果;7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时间、人力和财力保障,确保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措施能够有效落实。8及时发现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按照心理工作的有关程序立即通知家长并转介到相关机构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