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与干预制度 2020年4月16日三杨小学心理咨询与干预制度 为推动和完善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建和谐校园,有效地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财产、健康损失,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1、 心理咨询制度各班班主任作为本班学生心理咨询工作人员。1、心理咨询工作人员必须准时上岗,保证咨询时效。2、咨询应预约,便于合理安排咨询者的时间段。3、咨询工作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为咨询者保密。4、咨询工作人员身体不适时,不宜上岗。5、咨询工作人员应不断了解、研究学生心理,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6、保持室内清洁、安静。7、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干扰。二、危机干预对象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2、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异常的新生;3、遭遇重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