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一、心理咨询室值班人员工作制度、值班人员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耐心接听来电,并做好面谈预约登记和当日的值班记录。、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相关所有工作内容。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严格遵守计算机使用制度。、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二、心理咨询人员工作职责1、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有效地开展工作。3、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