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三十头小学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第一章 管理制度第一条 咨询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水平,认真完成心理健康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二条 热爱当事人,用爱去感化当事人,帮助当事人,用爱给当事人力量,让当事人信任,使当事人恢复自信和自知。第三条 尊重学生、平等地对待学生,并认真遵守心理咨询人员的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秘密,不得公开来访者的情况。第四条 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以自助。第五条 对于求助电话和来访人员要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妥善处理。第六条 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第七条 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第八条 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进行约定时间解决。第九条 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第十条 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第十一条 咨询人员要爱护室内公物,离开时要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