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顶管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施工人员必须正确的配戴好安全帽及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2、经医生检查为不适宜地下管内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作业。3、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工具必须拿好、放稳,工作时要注意力集中。4、井下、管内施工照明必须使用3612V低压电源,并设施二级漏电保护,以防触电。井下、管内严禁使用太阳灯做照明工具。太阳灯应固定设置在场地空旷的地带使用,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灯架必须采用绝缘材料,太阳灯外壳必须做可靠接零保护。5、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拖鞋或带跟鞋作业,严禁酒后作业。6、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7、井的上、下吊运东西时,必须专人协调统一指挥,井下人员必须避让到安全区域。8、井顶作业区域临边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防护栏杆,作业人员不得在栏杆外作业。栏杆搭设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按要求佩带安全带或采取可靠的防坠落措施。应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使用的安全扶梯、爬梯或斜道,梯道应有可靠的防滑措施。施工人员上下时,必须手抓牢,脚踩稳,严禁手握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