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为规范单位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员工。第二章 出勤1. 单位的工作时间:每周五个工作日。2. 上班时间为:7:20-12:00,14:20-18:00。(其余月份)7:20-12:00,14:50-18:30。(六、七、八月份)3. 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需报园长批准后由后勤组长和教研组长分类执行。4. 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20分钟之内到岗为迟到; 下班时间前20分钟无故离岗的为早退。迟到或早退每次扣款20块。5.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不打卡而没有书面说明情况的;? 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6.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期间为带薪假日。第三章 请假1. 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