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构成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在认识危险,了解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通过对事故后果的预测和估计,针对事故所制定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对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由外部预案和内部预案构成,相互独立又协调致。对同一种事故后果预计,政府部门根据当地安全状况制定外部预案,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制定内部预案。 1预案的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要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就要求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分级编写。所谓分级,指系统总目的预案包含各子系统分目标的预案,而子系统分目标的预案包含单元目标的预案。各层目标预案编写提纲一致,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又与上下层目标相互衔接,是大环套小环的结构。其构成形式 例如:一个地区制定的外部预案,应包含该地区内涉及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公共场所、要害设施等内部预案;还应考虑外部预案与内部预案的接口(联络、信号、报警、协调等);起到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察、消防安全、公共安全、化学救援、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