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线路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户内布线装置中导线最小截面积和敷设间距离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选择导线截面时,除应考虑安全截流量外,还应考虑线路允许的电压损失和机械强度。 (2)车间照明和电力线路应分开设置,不同电压、不同电压等级的线路应十分明显地分开敷设,以方便维修和检查。 (3)线路装置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单相或二相三线供电时,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三相四线供电的零线截面应符合规定。 (4)除花灯及壁灯等线路外,一般照明每一支路的最大负荷电流不应超过15A,插座数一般不超过1只;用电热设备时。每一支路的最大负荷电流不应超过30A,装接插座数一般不超过6只。 (5)导线不得直接贴在木头、墙壁或其他建筑物上,导线不得裸露。 (6)布线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导线间的连接;接头应采用压接或焊接工艺;铜、铝线间的连接应用铜铝过度接头或铜线上镀锡,以防电化学腐蚀;所有接头与分支处应尽量使其不受大的机 械拉力。 (7)管内、木槽板内的导线不得有接头和分支处,以免使用日久会接触不良,引起过热以致起火,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