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领域工资支付,预防和解决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我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水利、通信、铁路、电力等工程项目。本办法所称施工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第三条 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实行专用账户管理,由施工企业在银行设立工资专户,专门用于发放作业工人工资。我省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的作业工人应当进行实名制信息登记,并将工资卡与实名制管理信息绑定。施工企业应当通过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将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作业工人的工资卡。工资专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作业工人工资卡的、使用和管理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