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环保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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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裕安区环保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外部)事项流程图承办机构:环保局 承办岗位:环评股 服务电话:3235513 监督电话:3235533申请单位提交立项文件;项目可研及批复等环评资质及合同备案(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环评报告书、表(中介部门)项目建设单位书面申请环评批复环评批复(报告书 10 个工作日、报告表及登记表 5 个工作日,不含批前公示 10 个工作日)提交材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评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 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5 个工作日通知补全材料)区环评股,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送达建设单位现 场 踏 察对项目组织专家论证、技术评估区环保局环

2、境影响评价股 受理建设项目对敏感项目,组织专家评估,对厂址选择明显不合理的项目予以否决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登记表审批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裕安区环保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建设项目试生产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外部)实现流程图业主申请,环境监察部门受理,5 个工作日通知补全材料10 日内组织查看现场整改落实情况检查(5 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环评股出具意见(5 个工作日)监测或调查不合格监察部门出具整改意见(5 个工作日)不具备试生产条件监察部门出具书面整改意见(5 个工作日)监测或调查合格(有资质监测单位)环评股

3、15 日内组织现场验收填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登记卡(分别对应项目立项时所做的环评报告书/表/登记表)(5 个工作日内通知补全材料)出具验收意见(5 个工作日)送达验收报告监察部门出具整改落实情况检查(5 个工作日)开展验收监测或调查不通过验收,监察部门、环评股出具整改意见(5 个工作日)建设单位整改通过验收,批前公示 7 个工作日试生产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承办机构:环保局 承办岗位:环评股 服务电话:3235513 监督电话:3235533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承办机构:裕安区环保局 承办岗位:自然生态股服务电话:3235520 监督电话:3235500

4、申请者到下达限期治理决定的环保部门领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环保部门开具告知书。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验收监测,并取得验收监测报告。申请者向受理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材料不齐全的补齐材料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五日内受理环保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勘察现场召开验收会议,依法当场或者 15 日内出具验收意见。环保部门送达书面验收意见环保部门网上公布验收意见裕安区环保局排污收费程序排污者申报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和浓度给予处罚拒 报环境监察机构对排污申报登记表进行审核环境监察机构核定排污者实际排污情况计算确定排污费并公告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向排污者送达排污核定通知书排

5、污者接到通知单之日起7 日内到指定商业银行缴纳7 日内未按规定缴纳,从第 8日起加收 2%的滞纳金,责令限期缴纳并按规定处罚责令限期改正补报排污者 7 日内向环境监察机构申请复核接申请 10 日内做出并送达复核决定异 议7 日内排污者提起复议或诉讼复议或诉讼期满之日起 180日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复议不诉讼又不履行缴 费不服排污者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损失或特殊原因申请减、缓、免交排污费有关部门审核决定承办机构:环保局 承办岗位:监察大队 服务电话:3235502、07、35、37、53 监督电话:12369裕安区环保局环境行政处罚外部流程违法行为审查立案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陈

6、述申辩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调查取证二人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制作现场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取得相关证据。承办人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初步意见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法事实确凿有法依据拟作警告、对公民50 元以下或法人组织 1000 元以下付款拟处罚放弃听证或超期未提出(其中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排污许可证、较大额罚款)送达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 3 日内提出听证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要求 听证举行听证会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负责人提出意见局领导决

7、定,情节复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作处罚决定送达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并交待诉权执行当事人 15 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在指定时间内未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结案承办机构:环保局 承办岗位:监察大队 服务电话:3235502、07、35、37、53 监督电话:12369裕安区环保局行政强制流程图未在法定期限履行行政机关决定存在违法事实有关业务股(办) 、社会举报、上级机关及领导交办有关部门移送及检查发现的涉农违法行为调查取证 需立案处罚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查处报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行为下达告知1、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8、的理由、依据、救济途径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2、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下达查封、扣押、销毁等决定书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下达督促催告书 1、明确的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所需的合理期限;2、强制执行方式;3、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否履行行政决定是 不再实施强制执行否做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4、做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5、交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给当事人执行归档承办机构:环保局 承办岗位:监察大队 服务电话:3235502、07、35、37、53 监督电话:12369裕安区环保局调查处理流程图群众举报、领导批示或其它部门移送

9、登记、审查一般以下事故:委派事发地监察中队前往处理后报结果跨县事故,报告市局或请求有关部门协助处理重大以上事故 无管辖权,移送其它有关部门处理报裕安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速报立即前往现场作进一步分析和核实根据核实情况及“应急办”批令派出现场调查处理小组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伤亡,必要时建议政府疏散人群现场处理采取紧急措施,控制污染源,停止污染物排放其它应变事宜现场勘察:询问、勘验笔录,声像取证及经济损失估算送达、参与听证结案:填写查处环境污染事故终结报告书拟定处罚决定,报局领导签批、监督科审核现场采集证据事故确报技术调查:委托有资质的监测部门采样、鉴定事故详细报告立卷归档承办

10、机构:环保局 承办岗位:监察大队 服务电话:3235502、07、35、37、53 监督电话:12369裕安区环保局行政检查流程图制定计划和方案,确定检查内容、方式和时间成立小组进检查现场检查人员两人以上,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告知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行为 未发现违法行为发现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应当进行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应当责令改正的行为请求报批制作检查笔录制作检查笔录保存证据责令改正按照规定的日期进行复查未按要求整改 按要求整改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检查结束归档制作检查笔录,说明检查结论承办机构:环保局 承办岗位:监察大队 服务电话:3235502、07、35、37、53 监督电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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