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值班制度为规范项目部应急值守的管理,强化应急值守责任,保障安全生产,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有效、有序的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及伤害程度降到最低,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扬州市相关规定及“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预案制定原则,结合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等。特制定项目部应急值守制度。 本制度包含了值守人员的范围及条件、值守人员的职责、值守人员的纪律。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应急值守人员、各单位应急值守人员、信息员。(一)应急值守人员范围1、项目部所有人员均参加项目部应急值守;2、 科室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负项目部应急值守的直接领导责任。(二)应急值守人员职责1、项目部应急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对当天全项目部的突发的危及安全生产的事件负全面责任。每天上午9点为值班交接班时间,值班及交接班地点为应急值守室。各单位应急值守人员在各项目部进行,相关制度、方法依据本制度制订。2、值守当值小组组长根据当天值班人员的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值守人员及值班时间,保证当天24小时有应急值守人员值班,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督导。3、急值守人员必须熟悉信息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