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及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定期维护制度1 目的1.1 为了规范和加强应急及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管理,保持正常的待用状态,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2.1 本制度规定了应急及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定期维护办法。2.2 本制度适用于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和使用科室。3 内容3.1 本制度所指的应急及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主要有呼吸机、洗胃机、麻醉机、注射泵、心电图机、心脏除颤起搏器、多参数监护仪、心电图机等。3.2 所有应急及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遵从医疗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制度。3.3 所有应急及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坚持三级保养制度, a.日常保养:主要是机器表面污渍的清洁、机械部位的紧固和润滑; b.二级保养:清楚机器内部灰尘,清洁电路板上的灰尘、结晶体以及其他可能导致电路板损坏的异物,清洁电位器表面上附着的灰尘,光学医疗设备光路的清洁; c.三级保养:更换已达到磨损且性能不可靠的机器部位,更换已达到使用寿命理论值但仍在使用的零部件,抽查一些性能变差的电子元器件并提前更换。3.4 及时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