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应急救援专家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充分发挥专家组在煤矿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参照四川省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矿煤矿事故救援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煤矿应急救援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是为我矿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咨询的技术专家队伍。其成员从煤矿的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中选聘。第三条专家组由煤矿安全监察科负责其管理协调工作。第四条各科室及基层队必须支持本单位、本部门专家参加专家组的有关活动,为专家组成员开展工作提供方便。第五条煤矿对在事故应急救援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专家,给予奖励。第六条专家组的主要任务:参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等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报告;参与对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以及使用中的应急救援装备技术鉴定,提出推广应用建议;完成煤矿安全监察科交办救援相关的其他工作。第七条煤矿安全监察科对专家组的管理职责:负责聘用专家的审定、考核和聘用工作;建立专家数据库,负责专家的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