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医学科放射事故处理应急预案1.核医学科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事故分级、上报处理:(1)放射源遗失 核医学科辐射源包括131I、99Mo- 99mTc发生器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均可能发生丢失情况,该事故属于一般辐射事故,应立即(2小时内)上报医院放射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电话:8122550)。(2)放射源泄露 放射源在存储、使用中可能出现泄露,属于一般辐射事故;首先估计泄露剂量、上报医院放射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用辐射检测仪检测辐射剂量、范围,进行场地清洗、去污等处理,直到辐射检测在安全范围(10uSv/h)。(3)人员误服 工作人员或群众误服辐射源,因本科使用剂量较小属于一般事故,首先含漱清洗口腔、服用催吐药物催吐、大量饮水或服用促排药物促进排泄、观察等一般处理即可。2.如遇其他重大放射事故发生,首先保持镇定,预测事故大小,2小时内报告医院放射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3.切断污染来源、封锁现场,估计辐射剂量、种类、污染范围,组织防护人员进行辐射监测并对事故进行分级、标出辐射范围,划定警戒线由公安部门进行警戒,通知现场其他人员撤离,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