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物资仓库储备管理制度应急物资是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根据“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备无患”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 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自然灾害类、安全事故灾难类、卫生类、应急抢险类及其它。二、 应急物资储备定额由区卫生局应急办根据实际应急需要确定。三、 安环科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四、 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五、 已消耗的应急物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重新购置。六、 应急物资应当坚持公开、透明、节俭的原则,严格按照采购制度、程序和流程操作。七、总务处要加强对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管理混乱、冒领、挪用应急物资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七、应急物资应单独保管,并经常检查、保养,有故障的及时维修,对不足的应急物资要及时购买补充,对过期和失效的应急物资要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