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业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生产区或上岗之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着装整齐,严禁未按规定穿戴进入生产岗位。 2、上班前要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休息好,班中精神要集中,严禁酒后上班,禁止班前、班中饮酒。3、本岗位有山下楼梯、行走通道、检修平台、高空平面等危险区域,必须确保干净,无任何杂物,防止滑倒和坠物伤人。4、严禁从高处上、下私自抛掷物料,确需抛掷必须经过领导的允许,设立路障和隔断,在明显部位挂提醒或警示标志,指派专人监护,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5、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或防护绳,挂靠在操作人员的上方,确保坚实牢固。6、岗位人员必须熟悉设备启动预警、故障报警、声光报警等各种信号,遇到紧急情况,措施要果断。7、在仓库、油库、油罐、煤粉仓、煤粉输送管道等危险场所作业时,严禁吸烟、划火、私自动用电、气焊,包括使用油剂清洗设备,如果需要动用电气焊,必须征得安管人员的同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8、所有上岗人员,必须掌握“三懂四会”,“三懂”即懂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