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制度1 目的为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并对从事与危险化学品生产相关的人员进行应急管理教育教培训,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4号)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管理人员培训及考核要求(AQ/T3043-2013),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厂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3 职责3.1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确保企业应急管理教育培训能满足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需要,并为人员能力的提高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3.2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年度应急管理教育培训计划;3.3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4控制程序4.1 安全培训计划管理4.1.1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企业生产实际及安全标准化体系的要求,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每年根据岗位任职需求、法律法规要求和职工能力状况进行需求分析,组织填写应急管理教育培训需求调查表,明确安全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具体培训项目,同时编制次年应急管理教育培训计划,报主要负责人审批。4.1.2 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后,由主管安全生产安环总监负责培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