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制品公司安全考核制度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 每周一7点20分开安全会,任何人均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三班倒的人员除外)未按时参加者罚款10元,不参加者罚款20元。 2、 安全会由安全员主持,传达局、公司的有关安全文件内容总结上周的安全工作,并落实本周的安全重点。3、 锅炉班、吊车班、电杆等各班的班长应将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安全员,安全必须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马上解决,如因安全员的工作失误视情况轻重罚款。4、 安全员应定期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抽查,一次不及格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依此类推。5、 安全员应按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隐患的记录并及时整改。6、 违章操作,一次罚款50元,违章操作一次罚款100元。7、 凡发现有脱岗、睡岗、串岗、酒后上岗,一人一次罚款20元。8、 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检查项目、规定资料录取标准进行巡回检查的,一人次罚款20元。9、 未按规定进行劳保着装,一人次罚款20元,易燃易爆场所,一次罚款50元。10、对已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或责令限期整改,而未按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