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迅速,有效地控制水上交通事故,及时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发198746号文发布、1997年12月3日修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则:(一)市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二)各司其责、协同作战;(三)充分准备、快速反应;(四)科学分析、措施果断;(五)自救援与援救相结合;(六)安全救助、严防发生第二次事故。 三、工作任务 水上交通发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主要任务:(一)及时抢救受害人员,指导防护和撤离危险区,维护救援现场秩序;(二)组织海事救助,控制事态扩大,对事故进行检验检测;(三)转移遇险船舶的物资设备;(四)联系海上遇险救助专线(12395),协调电信、安监等部门救援工作;(五)查明人员伤亡情况,估算经济损失;消除危害后果、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六)调查事故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