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城固县司法局 淡明月(2009年9月10日)从“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经过20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成效和社会反响。广大农民群众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的状况有了较大改变,农民的法律意识有了较大提高。但是,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仍然进展缓慢,效果并不理想,部分干部群众信“访”不信法,面对矛盾纠纷不能依法维权解决,动辄上访甚至集体越级上访的事件时有发生,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仍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农民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仍存在着较大的距离。 一、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四无”现象突出。一是无专门普法机构和专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从“一五”普法开始到现在,农村县级普法工作的领导机构一般是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办事机构是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各乡镇也设相应的机构。但不论是领导小组,还事其下设的办公室,都不是专门的常设机构,都属虚设的工作机构。特别是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