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条件确认书 :在试用期间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试用关系。具体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规定如下:1、 职业诚信问题:(1)伪造学历、证书与工作经历中的任一项的;(2)个人简历或求职登记表所列任一内容与客观情况不符的。2、 身体健康问题:(1)经体检发现患有传染性,不可治愈以及严重疾病; (2)器官残缺或肢体残缺,以及填写虚假体检信息的。3、 工作表现问题:(1)不能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2)若该岗位要求外语熟练,但事实上,外语口语不熟练,不能与客户进行正常的口语和/或书面交流的;(2)无合法且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3)非因工伤或违反考勤、请假制度累计5个工作日无法提供劳动的;(4)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的。4、其他不符合情形:(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2)无法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3)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禁止限制约定且用人单位在限制范围之内的;(4)具有劳动合同法第39 条规定的; (5)不符合岗位职责或岗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