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辊破碎机安全操作规程 为规范操作,以保证四辊能正常稳定的生产,达产达效,为烧结生产提供合格粒度的要求,特制定以下规定: 1、遵守铸造设备通用操作规程有关规定。 2、间隙调整: 上辊间隙5-8mm, 电机工作电流40-45A,额定电流60A。 下辊间隙2-3mm,电机工作电流70-75A,额定电流90A。 3、调整10-1、10-2皮带机的下料量及带速,保证进料量,有设备方完成,岗位不得随便变更料量及带速的调整,若有调整,必须经设备点检同意形成记录并签名。 4、两侧调整垫片必须保持一致,保证垫片厚度相同,用测量工具检测。调整垫片应形成记录,并签名。 5、启机前必须对下辊积料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积料应先清理再启动,岗位人员也必须对下辊定期清理,防止积料跳闸。 6、工作前,先点动试车,然后空运转3-5分钟,并检查液压系统(液压泵、液压管路、油箱油位及压力)、传动系统(电动机、减速机和辊子)的运动是否平衡,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进行生产。 7、设备的启动顺序:首先由中控下达启动命令并启动送料皮带-四辊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