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放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和卫生部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加强放射防护安全,为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师生员工对放射事故应急防范的意识,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对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特制定本预案。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一、定期自查和监测制度:1、科室每月对各机器进行一次大检查,并会按照规定请有关部门对机器进行监测;2、要求工作人员每日开始工作前均要对机器进行常规的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3、操作机器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4、加大宣传力度,使全院有关医务人员认识到辐射防护的重要性,高度警惕并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5、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防护检测和检查。6、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工作人员防护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培训。二、事件报告制度:1、放射科一旦出现超剂量照射发生放射事故的情况,应立即将病人情况及具体照射量必须于1小时内报告医务科。且放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使用有关仪器,并进行检修。2、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