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柳 河 县 河 长 制 公 示 牌 建 设 工 程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JLXR-GC2017-056招 标 人:柳河县河道堤防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七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总则 .71.1 项目概况 .7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7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7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71.5 费用承担 .81.6 保密 .81.7 语言文字 .81.8 计量单位 .81.9 踏勘现场 .81.10 投标预备会 .81.11 分包 .81.12 偏离 .82.招标文件 .82.1
2、招标文件的组成 .9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9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93.投标文件 .9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93.2 投标报价 .103.3 投标有效期 .103.4 投标保证金 .103.5 资格审查资料 .10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4.投标 .11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15.开标 .12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25.2 开标程序 .126.评标 .126.1 评标委员会 .126.2 评标原则 .126.3 评标 .127.合同授予 .127.1 定标方式 .137.2 中标通知 .137
3、.3 履约、支付担保 .137.4 签订合同 .138.重新招标 .139.纪律和监督 .13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3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3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3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49.5 投诉 .1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一、通用合同条款 .23二、专用合同条款 .55三、合同附件格式 .56第六章 图 纸 .58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9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60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5三、授权委托
4、书 .66四、投标保证金 .67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8六、施工组织设计 .72附表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73附表二:拟配备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74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75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77七、项目管理机构 .79(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79八、资格审查资料 .82(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2(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83(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85九、其他材料 .871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JLXR-GC2017-056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柳河县河长制公示牌建设工程已由柳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柳河县河道
5、堤防管理站,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柳河县河长制公示牌建设工程 2.2招标范围:新建公示牌 200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3项目控制价:人民币 97万元2.4计划工期:2017 年 10月 25日-2017 年 11月 10日2.5施工地点:柳河县境内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
6、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5】50 号文件及吉建管【2016】1 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9月 22日-2017 年 9月 2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 8:30-16:00 到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 19栋 6楼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
7、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近三年(2014 年-2016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入吉企业备案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报名时以上材料全部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7年 10月 17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2地点及开标地点: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
8、司(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 19栋 6楼会议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柳河县河道堤防管理站联系人:苗利春 电话:0435-7258017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电 话:0431-81611007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名称 编 列 内 容1 招标人招标人:柳河县河道堤防管理站联系人:苗利春 电话:0435-7258017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9、: 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电 话:0431-816110073 项目名称 柳河县河长制公示牌建设工程 4 项目编号 JLXR-GC2017-0565 施工地点 柳河县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8 招标范围 新建公示牌200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9 计划工期 2017年 10月 25日-2017 年 11月 10日10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1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
10、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2.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5】50 号文件及吉建管【2016】1 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信誉良好承诺书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接 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而定。4序号 名称 编 列 内 容13 踏勘现场 不
11、组织。14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 开15 答疑会 不召开召 开16 分包 不允许允 许17 偏离 不允许允 许18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及补充文件19 投标有效期 90天20 投标保证金请于 2017年 10月 17日 9:00 分前到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账号:0710 7290 1101 5200 0008 58单位名称: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
12、司开户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大街支行1、投标人以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担保公司须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须提供保函及担保公司备案证明原件,并将复印件及担保公司备案证明材料装入到投标文件中。2、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21 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起到2016年12月31日止 22 近三年业绩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起到2016年12月31日止23 近三年财务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 指2014年1月1日起到2016年12月31日止24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13、标方案 不允许允 许25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套,副本4套,独立密封开标一览表1份。27 装订要求每册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8 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人: 5序号 名称 编 列 内 容投标人: 投标人地址: 开标地址: 投标文件在 2017年 10月 17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29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递交至: 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 19栋 6楼会议室。接收单位: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4、为2017年10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30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是3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 年 10月 17日 9时 00分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 19栋 6楼会议室。32 开标程序 由 投 标 人 与 监 督 人 一 起 检 查 投 标 文 件 密 封 情 况 , 公 开 唱 标 。33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专家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名。3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名35 付款方式按照工程形象进度的 70%付款,工程款在工程验收后,经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后支付至结算价的 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
15、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承包人。 36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向招标人交付合同总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10天内无息返还。37 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合同总价款的3%,质保期满后扣除中标人承担缺陷责任费用后,10天内无息返还。38 质保期 2年39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97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40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材 料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密封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16、;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5、外省施工企业入吉企业网站备案截图(外省企业提供)原件;6、近三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新成立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7、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4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编号及其他规定一致,并加盖造价师执业印章并签字,不是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应附造价委托协议书,报价表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序号 名称 编 列 内 容42 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17、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43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招标采购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标本国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44 政
18、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规定,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投标人必须投标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否则无效45 小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对小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给予 6%-10%的价格扣除。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函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19、7投标人须知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l.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无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20、 本次招标范围、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