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洞身开挖安全环保技术交底 安全环保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一、洞身开挖安全要求1、在洞身开挖施工前,工程部必须根据洞身的地质、水文、环境等条件,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交底。2、洞身开挖一循环支护一循环,并按设计图纸布设沉降监测点。3、开挖作业必须保证安全,不得危及初期支护、二次衬砌和设备的安全并应保护好量测用的测点,且宜减少对围岩的扰动。4、开挖.作业在上一循环喷射混凝土终凝不少于4h后进行。5、开挖.采用合理的起爆方式、选用适当的.品种和型号,在漏水和涌水地段采用非电导爆管起爆。土质地层应采用机械或人工开挖,严禁.开挖。6、进行.时,人员应撤至受.影响范围之外,一般距.工作面的距离应不少于200米。7、.期间,除引爆电路外,所有动力及照明电路均应断开或改移到距.点不小于50米的地点。8、.后必须立即进行安全检查,查出有未起爆的瞎炮,应按.安全规程(GB6722-1986)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认无误后才能出渣。9、在大雾、黄昏和夜晚严禁.作业,施工现场禁止烟火,作业人员不得携带打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