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一、 总则为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管理,防止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汇通网络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二、 收寄安全保障制度一)原则1 各公司网点在收寄物品时必须加强安全验视,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2 各公司网点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应要求寄件人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否则,不予收寄。客户已出具安全证明的,应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收件人名址等内容并保存至少1年。3 各汇通网点对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等经营者委托从事物品寄递服务的,应与委托方签订安全协议书。二、货物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1、 货物安全的内容(1) 防止损毁。即防止快件受潮、污染、虫咬、鼠咬、火烧等造成损毁(2) 防止被盗。防止快件整件或部分内件在收派过程中被盗。(3) 防止泄密。保守快件信息秘密,确保快件的安全。(4) 防止丢失。在外部收派过程中防止因夹带快件,外包装破损等造成的快件丢失。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