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周幼儿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管理制度为保证幼儿园正常活动秩序,保障我园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幼儿园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园按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并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园长是本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安全工作由园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年级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2.定期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多样化安全教育活动;每班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园内外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内报告教育局;幼儿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交教育局,一份交派出所,一份园内留存,不得隐瞒责任事故;4.建立健全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专职保卫护校制度;加强幼儿园教育活动的管理,保证园内活动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园内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保教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情况,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