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怀素小草千字文小草千字文怀素草书,贞元十五(公元799年)书,绢本,84行,共1045字。怀素书写千字文有多种,传世仅见“大历本”、“绿天庵本”、“西安本”、“小字贞元本”四种,而以“小字贞元本”为最佳。明莫如忠在崇兰馆集中称:“怀素绢本千字文真迹,其点画变态,意匠纵横,初若漫不经思,而动遵型范,契合化工,有不可名其妙者。”人誉为“一字值千金”,遂被称为“千金帖”。 唐代书家颜真卿赞誉:“吾师张长史(旭)真行草俱佳,真行书皆有人传,狂草常叹无人为继。 今观怀素书,代不绝人。此本为怀素晚年所书,全帖无自叙帖之纵放奇趣,不颠不狂,不急不躁,气调尤为清逸,且中规中矩,字体大小一致。初看似漫不经心,实则笔笔合于法度,脱去狂怪怒张,专尚平淡古雅。反映了怀素艺术创作上的另一种追求。 明莫如中说:“怀素绢本千字文真迹,其点画变态,意匠纵横,初若漫不经思,而动遵型范,契合化工,有不可名言其妙者”。怀素,生于唐玄宗开元十三年(七二五年),卒于唐德宗贞元元年(公元七八五年),终年六十一岁。字藏真,俗姓钱,长沙人,幼时出家。怀素自幼对书法有浓厚兴趣,经禅之余,勤学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