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作风建设制度一、依据党章、准则和县委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二、目的是为了逐步实现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努力提高党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学习、传达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具体情况,讨论研究落实意见。四、研究干部的调入及委内人员的调整。五、决定中层干部的任职免职事宜。六、确定委内机构设置、编制。七、研究职工调整及奖惩等事宜。八、定期考核领导班子成员及后备干部,对负责人变动情况提出意见。九、听取机关党组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审议组织发展计划等情况。十、要严格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对上级党委的方针、政策要根据乡党委委实际情况进行贯彻,不准搞实用主义的“变通”,不允消极抵制或照抄照转。十一、党组会议实行集体领导制度。任何个人都无权决定应由常委会议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无权改变集体决定,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事后要及时向党组成员通报。十二、党组成员必须坚持执行集体决议。如对集体决议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