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操作规范 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谨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塔吊的工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负责。 操作室远离地面,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处,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工作。 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行。严禁用塔吊机吊运人员。 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