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口市 2016 年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技术和服务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 2016 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67 号)文件要求,龙口市开展 2016 年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一、工作目标与工作任务通过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全面掌握龙口市耕地质量等别及其数量的变化情况,研究探索耕地质量等别年度监测评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保持耕地质量等别数据的现势性,实现耕地质量等别动态更新,为制定相关的耕地保护政策提供依据。在 2013 年开展的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下称“第二轮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 )工作的基础上,按照
2、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 (GB/T 28407-2012)规定的技术方法,依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信息,对 2014-2015 年度内耕地增减变化(建设占用、灾害损毁、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补充开发)及耕地质量建设(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等引起的耕地质量等别变化,开展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形成 2016 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数据库、图件、表格、报告等,建立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数据包。二、更新评价基本原则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应遵循“评价方法不变、基本参数稳定、适当补充调查”的原则,具体要求为:1、县域耕地现状与变化数据应与相应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一致。2、进行耕地
3、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时,要依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 、第二轮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工作确定的技术方法和步骤,进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3、进行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时所采用的因素指标区、标准耕作制度、指定作物、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产量比系数、分等因素及分级标准、分等因素权重等基本参数,应与第二轮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工作采用的参数一致。4、进行等别评定时,要结合项目情况,对分等因素、土地利用水平、投入产出水平等进行适当的补充调查,当耕地的利用水平、投入-产出水平等发生变化时,应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规定的方法,重新测算该区域的土地利用系数和经济系数,使评价结果
4、反映实际。5、要考虑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特点,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时要依据长期耕种、肥力相对稳定的耕地条件来进行评定,保证成果的科学性、现实性和可比性。三、工作技术方法1、资料收集(1)龙口市 2014 年度耕地质量更新与监测成果。包括图件、数据库、表册和报告等。(2)2015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3)2014-2015 年度内变更入库及验收的各级各类土地整治项目资料。包括一般土地整治项目、示范省建设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等的可研、设计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资料。(4)2014-2015 年度内农业
5、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料。包括由农业、水利等其他部门组织完成的中低产田改造、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的设计、验收资料,以及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价资料。2、调查更新评价 (1)制作年度更新评价工作底图根据工作基础资料数据,利用叠加法得到新增耕地图斑、减少耕地图斑和质量建设耕地图斑后,将这三部分耕地图斑合并,作为年度更新评价工作底图。(2)获取新增耕地和质量建设耕地的等别信息已开展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价的,从项目资料信息中直接获取耕地质量等别信息;未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评价的项目,通过项目资料、外业补充调查获取相关属性信息,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 (GB/T 28407-2012)
6、和第二轮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工作确定的技术方法和参数,进行耕地质量等别评价。3、编制县级成果(1)生成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数据包整理年度更新评价成果,按照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数据包属性格式要求,生成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数据包。(2)更新县级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整理评价相关成果,更新县级耕地质量等别图;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数据库标准 (报批稿)的要求,更新县级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3)县级成果自查与上报数据库建成后,根据相关技术标准、评价方法、成果要求等,开展县级数据自查工作。分析、总结年度内耕地面积、质量等别、产能、分布的变化特征,形成县级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分析报告。通过检查后将成果上报至市
7、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四、成果要求1、数据表(1)370681 龙口市 2015 年度减少耕地等别面积分类型统计表;(2)370681 龙口市 2015 年度新增耕地等别面积分类型统计表;(3)370681 龙口市 2015 年度新增耕地与质量建设耕地项目清单;(4)370681 龙口市 2015 年度质量建设耕地等别面积分类型统计表;(5)370681 龙口市 2015 年度耕地质量等别面积分地类统计表;(6)370681 龙口市 2015 年度耕地质量等别面积分乡镇统计表;2、文字报告县级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分析报告。3、数据库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数据包;县级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五、
8、其他要求(一)技术服务在 2016 年度内确保随时为龙口市国土资源局提供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技术服务,包括节假日。(二)项目的完成项目成果以最终通过国土资源部的审核为标准,在国土部、省国土厅不再修改 2016 年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与监测数据为完成。(三)进度要求按照省市要求的进度进行,不耽误全省的数据汇总。龙口市 2016 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工作技术和服务要求为准确掌握 2016 年度龙口市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土地调查条例 、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和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 ,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龙口市开展土地变更调查
9、与遥感监测工作,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 2016 年度龙口市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全面掌握龙口市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保持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深化“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支撑国土资源监管,实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耕地目标责任考核、土地执法督察等相关工作中的“一查多用” ,服务节约集约用地和尽职尽责保护耕地。二、工作任务与方法(一)制作遥感监测图件按照2016 年度土地利用全覆盖遥感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国土部采集 2016 年度最新遥感影像数据和提取 2016 年度遥感监测图斑,加工制作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制
10、作龙口市 2016 年度遥感监测成果,作为外业调查的底图。(二)核实用地管理信息在遥感监测成果上,空间套合叠加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增减挂钩备案系统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备案系统中近年来验收项目区范围界线,开展年度新增耕地调查。同时,套合下发综合监管平台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勘测定界范围界线,增减挂项目建新区范围界线,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建新区范围界线和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开发项目的场地平整区范围界线等新增建设用地管理信息。根据龙口市土地资源管理各类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时补充完善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报备的各类用地管理信息。(三)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和基本农田上图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
11、标准时点,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以日常变更为基础,利用年度遥感监测成果,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要求,调查 2016年度内每一块变化土地的地类、范围、权属和面积等实际情况,并更新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对实地发生建设的,按照实地情况变更为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或按临时用地上图。对实地发生推填土,未变更为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或按临时用地上图的,应提供现场未建设的实地照片。对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实地已依法拆除的监测图斑,应维持原地类。按照 2016 年卫片执法检查处理结果如实变更。对 2016 年度遥感影像未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变化地块,除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并在部监管平台备案外,不
12、得纳入本年度变更。除因突发性自然灾害、重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将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也不得随意改变耕地地类。确有上述地类调整的,在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上报时,应同时上报经部相关司局审查通过的相关材料。经土地整治项目验收的新增耕地,方可变更。依据合法有效的基本农田划区定界(或依法占用、调整等)资料,调整数据库中基本农田图斑的位置和范围,更新基本农田数据层,汇总形成基本农田面积汇总表。(四)更新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与现状数据汇总将通过检查的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成果更新入库,最终形成 2016 年度龙口市县级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按照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汇总的要求,汇总本年度龙口市土地利用现状变
13、化情况,形成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汇总结果。(五)开展用地管理信息套合标注和数据统计分析依据部下发的用地管理信息界线,自行叠加套合,形成各自需要的各类用地管理信息。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汇总结果和用地管理信息套合标注结果,按照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汇总的要求,汇总形成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汇总结果。结合龙口市的年度土地管理各项工作实际情况,开展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数据分析,编写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三、工作重点和技术要点(一)土地利用现状变化调查1. 调查内容与方法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标准时点,以日常变更调查为基础,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依据土地变更调查外业底图,按照土地变更调查有关技术
14、要求,对 2016 年度内实际变化的每一块土地进行实地调查,在外业底图上标绘图斑的位置、范围、地类等信息,如实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 。(1)开展遥感监测图斑核实及建设用地变更调查。利用外业底图,对照实地现状,对国家下发的遥感监测图斑及属性信息进行逐一核实、调整和补充调查,调绘实地建设范围和地类,确认遥感监测图斑变化情况,如实填写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 、 设施农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 、 临时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 、 违法用地图斑认定及审核记录表和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 。对实地已发生动工建设的,应结合实际建设情况,按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分别变更,或按临时用地上图。其中,对实地为建设用地的,按建设
15、用地变更;对实地为设施农用地的,按设施农用地变更;对于实地为临时用地的,应调查该地块的范围和面积,按照单独图层方式录入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和更新数据包;对于遥感监测图斑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实地已拆除的,应维持原地类。对于监测图斑为推填土类型,未变更为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或未按临时用地上图的,地方应提供现场未建设的实地照片。对实地已建设的,应按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变更或按临时用地上图。对新增道路图斑,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变更。对遥感影像未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地块,除在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并已在部监管平台备案外,不得纳入本年度变更范畴。对 2014、2015 年土地调查数据库中“批而未用
16、”土地,2016 年实地已建设,应将实际建设部分在数据库中,标注为“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建设”属性(2016PJ) 。对上年度部卫片执法检查中查处的建设用地结果,应如实纳入本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对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已经调查为建设用地的图斑,经依法查处并拆除的,按原地类调查和变更。上述类图斑,未变更(含部分未变更)为建设用地的遥感监测图斑,应在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中填写未变更为建设用地的“原因类型”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10102007)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4127 号)要求,开展设施农用地调查,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
17、,对于经营性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贸存放、维修场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以及各类农业园区中设计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必须依法依规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对于遥感监测图斑数据库中变更为设施农用地或按临时用地上图的,必须由省级国土资源相关职能部门审查通过后,分别填写设施农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和临时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 。未通过审核的图斑,应按建设用地上报。对于遥感监测图斑已拆除的,应提供举证材料,烟台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验收证明,并由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审查通过后,填写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 。对于遥感监测图斑,认定为违法用
18、地的,填写违法用地图斑认定及审核记录表 ,并由地市级和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出具审核意见。上述表格中填写的图斑个数、面积、标识码和遥感监测图斑编号应跟相应矢量数据一一对应,且信息完全一致。表格应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形式,纸质表格须省级和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分类整理和附带有关的举证材料,应制作成电子扫描文件。(2)开展耕地现状变化调查根据年度土地整治、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各类已验收项目范围界线,逐地块实地核实耕地变化情况。项目未验收的不得变更为新增耕地。实地调查农业结构调整和其他方式新增耕地(含其他部门开发) 。对土地整治项目中,因整理田坎、小型沟渠等小于上图面
19、积难以按图斑表示的新增耕地,在增量数据库中项目区范围内的原有耕地图斑上标注“土地整理田坎等新增耕地” (ZZL) ,并进行新增耕地来源说明,标注项目备案编号等相关备案信息。该类耕地图斑不得分割或合并。通过田坎、扣除系数、线状地物和零星地物等变化反映新增耕地面积的,按照土地变更调查要求计算新增耕地面积。不能通过田坎、线状地物和零星地物等反映的新增耕地,应计算实际新增耕地面积。地方应对“土地整理田坎等新增耕地” (ZZL)加强审查,确属新增耕地的,应准确核定新增耕地面积。严禁将土地整治项目区外的新增耕地,标注为整理田坎沟渠等小于上图面积难以按图斑表示的新增耕地。对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备案的,
20、经 2016 年度土地整治项目验收的新增耕地中,往年已变更的耕地图斑,确定范围界线,并在原有耕地图斑上标注为“土地整治本年验收往年变更新增耕地” (ZZW) (可以分割原有耕地图斑)。暂不在本年上报变更的耕地,确定范围界线,并标注为“土地整治本年验收以后年度变更新增耕地” (ZZY) (可以分割原有地类图斑,数据库地类不发生变化,仅在图斑属性成交注“ZZY” ,不纳入本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新增耕地流量) 。上述情况增加耕地的,应以单独图层上报,并标注项目备案编号等相关备案信息。(3)开展其他现状变化调查对于建设用地和耕地之外的现状变化,也应按照土地变更调查要求开展调查工作。除因突发性自然灾害、重大
21、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将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也不得随意改变耕地内部各地类。确有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或耕地内部地类调整的,相关主管部门在验收和实地踏勘核实工作中,应按照现状认定地类原则,实地调查其位置、范围和地类,拍摄实地照片,提供灾毁、塌陷或重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等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填写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 ,形成验收或实地踏勘资料,并由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批复性文件。将经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和实地踏勘核实资料、相关证明材料等,经省国土厅审核同意后,以专报形式报部审查。审查通过后,在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上报时,应同时上报部审查通过的相关材料。人为撂荒的耕
22、地,以及受洪水等突发自然灾害影响但耕作层或表层未被破坏的耕地,维持原地类,不得变更为未利用地。(4)开展地类信息专项调查标注新增耕地坡度:将利用 DEM 制作的坡度图与土地利用现状图套合,确定新增耕地坡度分级。对坡度大于 2的耕地,区分梯田和坡地,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相应栏目。可视为补充耕地的新增园地:本年度内,将闲置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园地,并经土地和农业等相关部门共同认定能调整成耕地的,作为“可视为补充耕地的新增园地” 。可调整地类:对于因农业结构调整导致耕地变更为园地、林地、草地以及坑塘水面等农用地,且耕作层未破坏的,可认定为可调整地类。包括:可调整果园、可调整茶园、可调整其
23、他园地、可调整有林地、可调整其他林地、可调整人工牧草地、可调整坑塘水面。(5)基本农田上图依据合法有效的基本农田划区定界(或依法占用、调整等)资料,调整数据库中基本农田图斑的位置和范围,更新形成基本农田数据层,汇总形成基本农田面积汇总表。(二)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按照数据库更新标准和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更新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1数据库质量检查及更新方法(1)采用土地调查数据库变更软件,以 2015 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基础,按照数据库更新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逐地块变更数据库,并生成 2016 年度增量数据及变更调查统计报表。(2
24、)采用国家统一下发的更新数据上报软件生成县级更新数据包,并利用更新数据上报软件开展更新数据包与 2015 年度调查数据库校核以及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县级更新数据包必须完全通过更新数据上报软件检查,确保数据成果无错误。(3)县级更新数据包成果经省级检查、国家最终质量检查通过并确认后,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本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2数据库质量检查及更新要求(1)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应以经国家与省级共同确认的 2015 年度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统计报表为基础。(2)2016 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2016 年度增量数据与 2016 年度变更调查统计汇总报表三者之间应保持一致。变更调查统计报表
25、表内与表间数据逻辑关系正确。3. 数据库变更有关问题说明(1)新增建设用地数据库变更内容。2016 年数据库变更不包含新增建设用地管理信息。(2)新增耕地数据库变更内容。新增耕地用地管理信息仅包括“土地整理田坎等新增耕地” (ZZL) 、 “土地整治本年验收往年变更新增耕地” (ZZW)和土地整治本年验收以后年度变更新增耕地” (ZZY) (上报方式和属性结构见附录11) 。(3)临时用地上图。按照实际用地范围,在数据库中进行临时用地图斑上图,在变更图斑相应字段成交注“临时用地” (LS)信息,其他原有图斑信息(空间和属性信息)保持不变。该类变化仅反映在更新数据包中,不得用于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三)县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汇总和上报利用数据库汇总功能,汇总县级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形成龙口市的县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经检查后,逐级报送。县级上报成果包括:12016 年度更新数据包。22016 年度变更调查各类统计汇总报表。3. 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4. 围填海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5. 设施农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6. 临时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